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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铁集团关于降低部分铁路货运杂费有关事项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0-03-06
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,助力企业复工复产,经国铁集团研究,决定对运杂费迟交金、货物保价费、声明价格费、集装箱延期使用费、货车篷布延期使用费、货车滞留费实施阶段性减半收费政策,执行期限为:202036日至2020630日。

 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特此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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